根據農業部農質檢函[2009]101號文和國家計量認證辦公室有關國家計量認證現場評審的通知安排,由評審員王富華、羅峰、金肇熙、黎其萬、楊春亮等5位評審員組成評審組,于2010年1月21日至23日,依據《農業部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機構基本條件和審查認可細則》(農市發[2005]21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實驗室和檢查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2006第86號)和《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準則》(以下簡稱《評審準則》)的要求,對“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測試中心(福州)”進行了進行了機構審查認可和國家計量認證三年到期復查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的現場評審。評審組在現場通過聽、看、查、問、考多種方式對相關條款進行了審查。
評審組查閱了36份檢測報告及相應的原始記錄,抽查了承檢項目相應標準的有效性,核對了儀器設備的配套性和完好性,審核了《質量手冊》、《程序文件》的符合性、完整性、適應性及體系運行的有效性。對2名授權簽字人進行了考核,召開了包括最高管理者在內的全體人員參加的現場座談會,對14人進行了法律法規和標準計量基礎知識的筆試考核。安排王志波等15名檢測人員對白菜、牛肉、預混料、水等13個樣品中的重金屬、農藥殘留等70個項目進行了現場檢測,試驗考核結果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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